灾难到来时
亲爱的,请让我们在一起,请让我们彼此温暖.
 有书真富贵 无事小神仙。藏书印  千言千当不如一默 一默轩藏书  不叫一字错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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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银河在为同性恋争取权利的时候说,人有权利处置自己的身体。从字面上来看,人有权利在自己的耳朵上打洞,也有权利决定自己跟同性还是跟异性做爱。因为这都无损他人的利益。
more.. 但是同性恋的境况一直没有改善,这个社会总能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抵制,躲避,杯葛甚至迫害同性恋,百多年前的王尔德无可救药地爱上君斯柏利侯爵的儿子,结果被侯爵告上法庭,罪名并不是同性恋,而是败坏风化。一百年后,巴黎有个同性恋市长在一次市民文化活动中,他被一个仇恨同性恋的电脑工程师刺伤胃部,而不得不住院,工程师的理由是:这个市长市政搞得很糟糕。我举这两个例子的意思是,虽然同性恋在一些国家已能成婚,虽然福柯说:“一个同性恋当大学教授,某种程度上和一个秃顶的人当教授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差别。”但是异于大众的性取向还是遭到寄恨,这个是拍多少部《断背山》和《蓝宇》都不能改变的事实。不管是在极权社会,还是自由世界,大多数对小多数的不认同感,千古不变古今同一。最近的一个例子是:上海有一份高考作文因为写的是同性之间的爱情而被判零分。在我看来,这篇作文写得相当好,文句通顺,修辞妥帖,具体细节描写生动而传神,再差也不至于被判为零分。王尔德因同性恋而被判坐监,这个学生因同性爱而被剥夺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(几十分的分差,可以这么认为吧?),在受伤害的程度上,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和二十一世纪的上海,他们给出的惩戒相差无几。一百多年过去了,我们有些人一点长进都没有。 同性恋群体是小多数,调查的数据大概是占人群的10%左右,有好事者还在动物群体里也发现了同性恋,比例和人类差不多,大概也是10%。在联席议会上,他们永远是在野党。我是一个异性恋者,没有办法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去考虑性高潮的问题。幸好,作为一个人活着,不仅仅是为了性高潮而活着,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里,我还可以和他们讨论别的问题,朝核危机超女问题凯歌砍树大可奸尸姚鲨大战米兰德比…… 来源: 抓拍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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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12月20日晚7点30 地点:北京大学五四体育馆三楼多功能厅 主讲人:姜君 题目:<<城市中国>>系列讲座—城市三次方 总的来说,您对残缺美没有特殊偏好又有点时间的话,还是最好来听听这个讲座,真的,人生完美是个很美好的境界以及感受.每次我在他的讲座下美得不行.这一次估计也是这样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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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我想,一个人若以为自己偏居的小小乡下就是整个世界,那也是很可庆幸的事。——最起码,这种生活不必面对读书或旅行所带来的种种困惑,还是很符合道家思想的。
more.. 于我个人而言,旅行大概可算是件奢侈的事。实现它需要两个条件,一是有闲,二是有钱。——我想,这两个条件也适合大多数人。而不幸的是,我恰恰总是在这两个条件前略显紧张。但即使如此,每一年里,我还是会挤出那么一点可怜的时间出去旅行。旅途中,所携带的物品,除衣物和洗漱用具外,还要有一本书,这已然成为习惯。只是我不知这习惯是从何时养成的,因为最早我总是只带一两份报纸或杂志的。能清楚记得的,比较早的一次,是在上海读书时,去江苏的几个城市旅行,带了一本《龚自珍全集》。有一天晚上,坐在周庄的一个家庭旅馆的阳台上,看着月光下的一大片旧楼台,读到“猛忆儿时心力异,一灯红接混茫前”,竟是满心怅然,不知所以。 当然,带古诗集出门,显得有点严肃,而旅行应该是轻松的。所以,每次出门,要选择一本书,就要费那么一点点心思了:首先,这本书质量要小,开本也不能太大,以便于携带;其次内容要有趣,最好是买了很久,有心一读,但一直没有时间或未用心去读的;再次,最好与旅行目的地有一点关联(比如林达就曾带一本雨果的《九三年》去巴黎,后来写了一本书叫《带一本书去巴黎》)。要完全符合这三个条件,似乎很难,以我个人的经验而言,从来没有做到过。而且,即使费尽心思挑选出来的那一本书,也很难在旅途中完全读完。当然,也有例外。前年去成都,带了李洱的《花腔》。这部在形式上略显标新立异的小说,此前在书桌上放了很久我都没有去动它。不料,那次在火车上,我竟一口气把它读完了——我被它完全吸引住了。这仿佛是带对了书的一个例证,其实对我而言,更多的时候竟是带错了书。比如前几天去滇东北的一个小县城,竟然带了邓云乡的《增补燕京乡土记》。这一是对它慕名已久,二是因为临行前极匆忙,无从认真选择。滇东北的路极狭小危险,说一路提心吊胆并不为过;即使后来稍稍安定了一点,因为所在之地与燕京风貌相去太远,更使人打消了读书的念头,——真是辜负了邓老先生。 出门前挑一本书,除了费心思,有时竟然还需要一种决绝的勇气。——这自然是对于一次远离家国的长期旅行而言的。汪曾祺年轻时去西南联大求学,所带的一本书即是沈从文先生的《从文小说习作选》。这个选择不无预见性,沈从文先生后来真的做了他的老师,并影响了他的一生,包括为人与为文。曹聚仁做记者的时候,可说真正的行万里路,所带的书是《读史方舆纪要》,是实用派的作风;此外,他的行囊中还有一册杜诗以及一册《庄子》。说到《庄子》,《中国现代小说史》的作者杨义去德国作访问学者(?)的时候,所带的一本书也是《庄子》。这个选择有一点意思,远离家国去一个陌生国度,心里给自己定的基调还是清虚无为的。不过并不值得奇怪,大概略显老派的读书人,假使有一点倾向于道家思想的,都会作此选择。比如龙应台,她或许也会和杨义一样选择《庄子》,因为在龙应台看来,《庄子》对她的重要性,有类于《圣经》对于西方人的重要性;即使无学如我,在一次旅行时,所携带的也是止庵的《樗下读庄》。但毫无疑问的,杨义当时的选择比我当时的选择更需要勇气——他是将长期地呆在国外,而我所面对的仅仅只是一次短暂旅行。 上面说的都是出门前选好的那本书,但事实上,行旅中还有一种书,那就是在行旅中买的书。——它是意料之外的那本书,却又是最适合旅行中阅读的那本书。上月初曾作滇西之行,临近腾冲城的时候,看到路边山脚有一个气势宏伟的村落,俨然有古风。正在想这是什么地方,就看见一个路牌,上面写着“和顺”二字。但当时也没放心上去,到了腾冲城内,才越想越觉得“和顺”二字眼熟,只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。吃晚饭的时候,看到饭店边上正是新华书店,便进去看了一下。果然,一个地方文献专柜里就摆着一本《和顺》。书是三联书店新出的,属于“乡土中国”系列丛书的一种。我对这套这套丛书很是喜爱,丛书内介绍过的好几个地方我都去过。现在无意之中到了腾冲,便不想错过侨乡和顺。于是不顾天色已黑,打了一个车就去了。夜色中的和顺,喧嚣尽去,耳中只有鸡犬之声,儿童嬉戏之声。一个人走在村子里的石板路上,月光落在身上,只觉天地苍老,世界孤寂。——和顺之行,其实还是受了《和顺》这本书的指引,也可说是书与行旅的完美结合了。 另一次经历是在湘西的凤凰,沈从文先生的故乡。在沱江镇的虹桥上,有一个边城书店,专售关于沈从文先生的书。我在那个书店里,就曾买到江苏广陵社的线装本《沈从文小说选》。如果不计版本价值的话,这是我所收的沈著中刊印最为精美的一种了。我一向不屑于购买什么旅游纪念品,但这本书实在是有着纪念品的意义的,因为那一年恰逢沈从文先生诞辰百年纪念。 读书人的理想是“行千里路,读万卷书”,这原是极高层的境界,用书本对应实际。但若非读书人,对此恐怕是无所谓的,因为在中国,原来另一种传统意识即是“父母在不远游”与“老不离乡”。如我的一位长辈,她不识字,一生中只出过一二次远门,所去的最远地方也仅是扬州市区而已。这还是在她的晚年,因病家人送她去就医;除此之外,她所有的时间,大概都呆在乡下了。我不知道她的一生是否乏味,不过我想,一个人若以为自己偏居的小小乡下就是整个世界,那也是很可庆幸的事。——最起码,这种生活不必面对读书或旅行所带来的种种困惑,还是很符合道家思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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凉夜,读《诗经新注》。不经意翻至《击鼓》一节——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携老。原以为,是两个相爱男女之间的盟誓。可是,实非如此。这是沙场上军士之间相互勉励约定相互救助的盟约。不管遇到什么危难,我们都不要独自跑掉而不顾对方。这是以性命相见了。
more.. 一.如何开始 昨夜刮大风,有萧杀之气;晨起,雨落一地。珍重加衣,找白棉袜……暮秋了,应该如此。想念小城银湖路旁的木槿,微紫,在雨里,在枝尖摇摇欲坠。木槿在《诗经》里叫“舜”。所谓舜华舜华,意即开得正酣。天涯里有个女孩好象叫槿木,她的“观舞”,无人能媲。最近少见她了。那些写得好的,渐渐不见。总编电问:这几天过节你怎么办?我说不要紧地,正好读些书。说起读书,必须买一辆自行车,据说爱知书店,可以打折。前天,去书城、新华书店,他们竟无耻地一折不打,从未见过如此歹毒的书店,又在我原本孱弱的身体戕以一剑。 凉夜,读《诗经新注》。不经意翻至《击鼓》一节——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携老。原以为,是两个相爱男女之间的盟誓。可是,实非如此。这是沙场上军士之间相互勉励约定相互救助的盟约。不管遇到什么危难,我们都不要独自跑掉而不顾对方。这是以性命相见了。《郑笺》里说:死也生也,相与处勤苦之中,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,志在相存救也。我对照了注释,一遍一遍,没有搞错。我的心理有了巨大落差——长夜无尽的失落啊。怎么可以是这样?执子之手,与子携老。后面应该跟了岁月静好的。可是,这么好的诗竟有了兵气。 仔细想,也确切啊。爱情是有兵气的,也是以性命相见的——只两个人,仅仅两个人,被爱围困了。所以我们说: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既然同陷,把手给了你,你就得与我一起,再艰难也不分开。这里的艰难,不是没米下锅,不是没布裁衣,而是你心里一直要有我,不放手,对我好,给我安稳…….爱,因为易流逝,所以艰难——艰难在彼此的懂得上,深陷,而不悔。苏曼殊有“死生契阔君莫问,行云流水一孤僧”的诗,那是他看淡儿女情长,彻底超脱了。我们比不过他的高品,依旧恋恋情深。那诗,若是由我们说,那也是彻底绝了望:无论死活都不要你管,我的一切与你无关。这就是——死生契阔君莫问。后面两句,悲哀更甚——无端狂笑无端哭,纵有欢肠已是冰。 书太厚了,我举着手腕都酸痛。全是悲哀的句子。风雨凄凄,鸡鸣喈喈。既见君子,云胡不夷?…云胡不瘳?…云胡不喜?这诗可能暮秋写的吧。风雨寒凉里,见到你,为什么内心不平静?为什么没有喜悦?那是因为她晓得,他不爱她了。所以不平静,不喜悦。而新注解题,却整个地颠倒,说是由忧心到平静,是喜悦,是病好了。还说是以哀景写乐,一倍增其乐。有些注解,是好的,譬如《草虫》一节,说它的妙处“全在写心。本为未见,而偏写既见。”真正的写作便是以心相见,这,《诗经》里早有了对应。 燕燕于飞,差池其羽。之子于归,远送于野。瞻望弗及,泣涕如雨。这是《诗经》里写友谊写得最好的诗,前面两句借物起兴。后面说到一个女孩子嫁人了,去到很远的地方。接下来,我送她到很远很远。最后是“瞻望弗及,泣涕如雨”——站在那里望着,一直到看不见她的身影,涕泣久之。一个嫁了人,另一个便成落单的孤燕了。无论友谊还是爱情,一旦分别,便永远不见了。张爱玲也写:伫立船舷,望着滔滔黄浪,涕泣久之。那个人因为身世,因为局事,再也顾不上她了,或可已没了爱的奢望。可她不愿这么想,所以涕泣久之。 每个人读《诗经》,都是别有怀抱的吧。书名均想好,即——诗经别意。该是明年的事情了。像小时领回寒假作业,巴巴地向妈妈承诺:一定赶在过年前把它们都做完了。也是反复讲:明年一定写两本。这样说,原本有了落寞之情。因为除此外,并无别事。只是没想好,怎样开始。或许,永远没有开始。王菲唱《千言万语》:不知道为了什么……千言和万语随浮云掠过…….不知道为了什么。 不知道为了什么,我要如何开始叙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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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个城市你五分种就可看见一个美女,吐气如香地与你擦肩而过。眼下的书亦如美丽的女子,一转身一回眸,四处惊艳。现代的人相当热爱这种即使不触及肌肤也能大饱眼福的“意淫”回味。对于书,这种回味一样道理。只看看万千时尚的书名就如看了一场引你眼球的美女秀。一激动,食指一翘,点中那个最美的女子,说,我就要她。这不,我一激动,点中这本《相当热爱》,我买她。《城市画报》的执行副主编李晖在序中心虚地说:“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,我们一定会做得更好”,这句话是盗版,内容也是现存翻版。难怪他心虚。
more.. (一)
我看一些文字,不知道如何跟贴,默默地看,默默地关掉网页。很象这个午后,慵懒,极力想焕发出一点生气,却无能为力。
躺在床上,外面照例下着细雨,这是雨季。有人对我说,进入七月肯定会很热,气温肯定会到40度,持续时间肯定会很长。我只听到三个肯定,而我无法否定。
依然在黑格尔面前发楞,这个晦涩而琐碎的老头子,不停地在你耳边翻来覆去唠叨,心生不耐烦却极力地忍住。象我上午到超市去买洗发水,推销的小姐不停向你推荐一个熟悉得厌倦的高级牌子,这种洗发水用过,不适合我。但它畅销,众人说好。你说不好,只能说你没经济承受力,穷。我想起小时候奶奶用皂角洗头,洗得真干净。似乎还不花钱。
雨还在下,屋里弥漫着草药香味,咳嗽藕断丝连不肯离去。药方里有苏叶、前胡、陈皮、甘草、贝母,喜欢这些草药名,神秘而独特。列维.斯特劳斯在《野性的思维》中说:当加拿大东部一个草药郎中采集医用根茎、叶子或树皮时,他总是忘不了在植物根基部放上些供品以求得植物显灵的宽佑。因为他深信,没有神灵的默许,单靠植物的“身体”是不能治病的。我把草药放在窗台上,我相信植物是有灵魂的,会在风中、雨中欢唱。我不去祈神,我只愿彼此懂得。
“你到底是谁呢,苏菲心想。你为何要把我的生活弄得秩序大乱?”,在黑暗的时代里,苏菲向着艾伯伦无声发问(《苏菲的世界》),面对黑格尔,我发出的询问也是急躁而无声的。艾伯伦看懂了苏菲的内心,而黑格尔却看不懂我的焦急。他依然用那些纠缠不清的、含混抽象的语言不停灌注于我,这样强迫的“爱情”枯燥乏味,象这个雨天,慵懒、了无激情。
屋子里依然充满草药香味,这是一种略带病态的美。不过,比起黑比格尔的“爱情”却正常多了。
----------在缩写黑格尔的《美学》之时断想。
(注:当然不能全怪黑格尔,朱光潜的翻译大有问题)
(二)
雨后的天空,很清亮。
书城外人山人海,书城里人山人海。
书很多,眼花缭乱。商业时代,古老的名著也打扮得前卫。文字的大规模浓缩,页数急剧骤减,翻版成后现代的标志。
相当多的人,不要浓厚的大餐,只喜欢精致的小食。象日本的寿司,裹腹是落伍的,甚至味觉也在其次,视觉上的享受排在了第一。
侧身从每排书架中穿过,人踪书影,书的封面都很时尚,象面对的女子,一个个美丽得宛如画中人。
在这个城市你五分种就可看见一个美女,吐气如香地与你擦肩而过。眼下的书亦如美丽的女子,一转身一回眸,四处惊艳。现代的人相当热爱这种即使不触及肌肤也能大饱眼福的“意淫”回味。对于书,这种回味一样道理。只看看万千时尚的书名就如看了一场引你眼球的美女秀。一激动,食指一翘,点中那个最美的女子,说,我就要她。这不,我一激动,点中这本《相当热爱》,我买她。《城市画报》的执行副主编李晖在序中心虚地说:“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,我们一定会做得更好”,这句话是盗版,内容也是现存翻版。难怪他心虚。
我也心虚,我心里其实想说,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,我肯定不要她,也许要那一个她、或者是另一个她。
到朋友的茶舍品茶,茶很清香。朋友问,到什么地方去了?我说:书城看书。朋友是个早就不看书之人,我故意拿出这本《相当热爱》,摆在桌上边看边品茶,他称赞:真是优雅。
西塞罗曾经说过:一个人如果翱翔太空看到了宇宙的美丽,他并不感到幸福;只有当他回到地面向人们讲述美丽的宇宙时才会感到幸福。为什么?答案是两个字——炫耀。
很庸俗不堪,却冠冕堂皇,一如这本《相当热爱》。
-----翻阅《相当热爱》后的心情
(三)
我常常在周末的时候,到处无聊。很多年前,我和她坐很久的车,路很难,车身颠簸,我们却很快乐。这个小镇,那时候有很多画画的人,很老的茶馆,有说书的、唱剧的。老头老太很悠闲,年轻人也很闲。远离闹市,悄悄地闲适。
她和比她年轻的男人,住在南山上,低矮的平房。男人画画,谈艺术和哲学。有很多朋友,搞雕塑的、画画的。
她弹古筝,收几个学生,挣钱。男人卖画,钱时有时无。
和她一起的时候很快乐,常常穿过两座大桥,两条江,上山。在院子里,听她弹《汉宫秋月》,轻悠悠的一拨弦,动人心魄。路途遥远不觉得累。
如今的小镇,喧嚣,没有了“艺术”,也没有她的陪伴。我心灵中想要得到的东西,这里再没有。这里只有生活。我看到费尔南多.佩索阿说:人们送出目光但并无所见。长长的街道挤满人类这种造物,像一瓶倾倒的墨水,污染的信件上乱糟糟一团,无可辩识。房子仅仅是房子,不论人们看得怎样清清楚楚,也不可能从这种观察中获得什么意义。(《惶然录》)
心灵是生活之累。我心灵的奢求太多。所以劳累。
在这个时候,碰到费尔南多.佩索阿,是一种“薄情的礼遇”。尽管我对“仿日记”的片断体写作方式兴趣日趋浓烈,这归功于佩索阿。
到底,在这个小镇我没有买下他。完美止于行动——这也是他说的话。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:http://club.163.com/viewArticleByWWW.m?boardId=v-leoncandy&articleId=v-leoncandy_100ecd864391ef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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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得有位大学同学说,只要一失恋就看天文学方面的书,浩瀚宇宙,人原是卑微的,卑微的人的爱情更是何其渺小,于是,他就会重整旗鼓,进行下场爱情的热身赛。想必每个人都有一些癖好,如厕之读书,这也不是什么大惊小怪,足以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,可是于我,却真是大事。前两日在京出差,那可真是惶惶不可终日,说不上什么大道理,其中有一点,那就是上厕所不能按时进行,仔细追究原因,竟是身边无可在卫生间里琢磨的东西,哪怕是一张废纸。
more.. 这么说未必酸了一点,我不是什么爱书之极致的人,但换了地点场合,卫生间里,我绝对是一等一的符合条件。当然,如厕之书是有名堂的,选择的好与不好,对己身心健康起着关键性的作用。书过于传奇或者吸引你的眼球,长时间半蹲姿势,会让你血液不流通,双脚麻木,起身眼前晕黑,急性供血不足;如果书乏味晦涩,或者不对味口,那会让你潜在的想快点结束进程,那岂不是更为不痛快。曾经有一段时间迷恋传记文学,象《林徽因》,《毛泽东和他的秘书们》,《沈从文传》,《杜尚谈访录》,《我曾是塞林格的情人》〈巴赫传〉·······这些大都是在马桶上完成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对事物的看法不断改变,看书的需求也在变化,如厕之书也是日新月异,某类书本也不再是最佳之选。更乐于的是在别人的文字中去窥探别人的隐私,在隐私中发挥点想象,如能摸索出一点端倪,满足内心的猎奇和小快乐,那是最好不过的了。如果能够再好一点,就是不忍心快快地读完的书,那更是上上选。最近看王小波写给李银河的情书,这个疯疯癫癫的男子在女人面前象个孩子般可爱,那份纯真常让我在马桶上心中大快;如此的书还有很多了,沈从文的家书,写给兆和的信,那变着戏法的昵称,多么富有创造力的男子啊,即便是在卫生间也会让你触纸生香,叫女子如何不爱上他,即便是不爱他的人,也要爱上他的文字;还有更绝妙的,《陀斯妥耶夫斯基的3次爱情》,一个站在文学山峰上的大师,面对她们,爱情是苦难,受苦于他却是一种享受,多么美好的事情,它让我每天的马桶时间变得非同寻常。当然,也有不好看的情书,让你觉得身体象被阻塞而无通畅的快感,如《卡夫卡致密伦娜的情书》,每每想心安理得偷隙翻开时,看着书页中密伦娜温情的目光,精致的脸,再也无心在马桶上流失时间,对着一个美人,怎能让你安心于如厕之弹丸之地,美人应该沐浴春风,应该享受美好,不是在此地也。 在厕所中阅读和遐想,细细想来,还要归功于父亲。那是很小的时候,家中如厕的手纸全是父亲画写意废掉的宣纸,一茬茬的垒在盒子里。千万别担心那些墨迹会弄花我的小屁股,实验过的,宣纸的柔软绝对可以和现在的帮宝适媲美。原来屁股也可以享受艺术呢,更上一筹的是:你可以在充满异味的厕所空间里享受墨香,无聊之至还可以比画父亲的败笔,看看其中的端倪,俨然是个大师在审视芸芸众生。最为可笑的是那几张小纸可以在自己的手中任意的组合,那是多么可爱的时间。上中学后,由于家教严格,学业太重,家中的课外书籍全被限制,所以,厕所成为最安全的享受书本之地,长此以往,每日的“午后半时蹲”成为最固定的习惯,书由童话看到言情小说,言情再到武侠,武侠再到侦探,视力由1.5到0.5,我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成长起来,可以说,厕所之书功不可没。 想想,人生也有那么多让人淋漓尽致的事情,其他不说,洁净的卫生间,舒适的马桶,一本好书,那是何等的惬意和享受。我们先不说鲁迅和爱因斯坦,这些需要高山仰止的伟人,至少有一点我们是共同的——相同的读书习惯——即便是那么看似渺小实则重大的小细节,足以让人小小满足一番。当然了,伟人许是不看小女人的美容时尚服饰化妆的,小零小碎,养花种草室内装饰,林林种种;《万象》可以在马桶上解决,《读书》和诗歌是万万不可的;明星桃色八卦,好看的电影好玩的地方,不要说我过分,还有好吃的新鲜的玩意儿,天,这些都被我一一囊括。谁说一天不排泄胜于3包香烟,人需要由内而外的美丽,双管齐下,一举两得,何乐不为呢?有一段时间突发其想,学日语,着魔的程度是在马桶上也在点头哈腰地喃喃自语。一日母亲见我坐在马桶上拿着日语书睡眼迷蒙,惊呼我要干大事了,从那天起我就决定不要自我折磨,马桶上的时间是多么的珍贵,何苦要去撑这个好强。 当然了,麻烦一点的是旅途中,要时间地点书本都是合适的机会不多,那也没关系了,地图和门票也是不错的替代品。他乡异地,看地图琢磨琢磨走过的路线,看看生僻的地名,那是绝好的谈资呢。别人会以崇拜的眼光看着你:啊,那个景点还有这个地儿?怎么不知呢?哇~内心的满足快开花了,得来都不费功夫,全是如厕半饷功啊。 许这些都是自己在调侃自己,给生活找点快乐的理由。但是,不可否认的,它们却千丝万缕地渗透进你的日常作息,让你无法从生活最底部,去否定你的小快乐,你的小感观,你的小细节。我也不可否认喜欢和我有着同样小习惯的朋友,想想那些枯燥而无情趣的人,如厕之细节想必也是乏味的。前两日开始看的《玫瑰花与肉丸子》,每文800来字,但篇篇让你捧腹,很多没来由的感动从心生,让我把每天的马桶时间,不停地延续到下一篇,再下一篇,“有时候,我拿不定主意在王朔和鲁迅之间喜欢谁,这是很丢人的事情。真的,我考虑好久才把它写出来,33了我,该真实些”。 借用个广告语:·······今天你看了吗?嘿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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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逝者如斯,长生、驻景都是幻想。”我在书柜前站住,望了几眼,除了好友相赠的康拉德、吴宓等,七、八年前买下的书基本上清理光了。读书,如似蝉蜕壳,一年,一年,一层层地新旧更迭,所谓吐故纳新。她喂养了旧日的你,又被新日的你抛弃——我们所过的日子,便是不断地被喂养又不断地被抛弃的过程。 这么着,不免有烟消火灭的怅惘。但,总有几本书,像青春时遇见过的人,旧情难了,被你珍重留下来。
more.. 这几日,重读“负暄”系列。间歇,翻扉页,有“96”字样。一晃,整整8年。8年前的时候,我大抵是个多话而不懂得沉默的人。依据之一便是喜爱在书上胡乱涂抹。现今看了,有百口莫辩的难堪,那怎么可以是我的涂鸦呢?浅薄之心昭然若揭。譬如张老写某校花闺门待字,其在男学生群里的地位、印象以及白日之梦等等可不言而喻。我便在旁边批:男人自古色矣。8年前,未必读过多少书,阅过多少事,便可由了性子信口开河不脸红。且还喜拿腔捏调,在“日长少事”旁边注“四字含一派江山也”。而今重逢,凉薄心惊。 现今,读书,是不拿笔的。再说,笔,也找不到了。沉默,是一种陷溺,如落水之人。也是弱竹随风,不得已。再读张老笔下的熊十力、胡适之、周作人,似乎懂一些。如小船摇摇晃晃,一路逶迤,微微吃水深些。 熊与废名在北大期间皆治佛学。他们曾经为捍卫自己的观点互不相让而至于动手打起来的故事,是名士风采。这样的对打,比之钱钟书与恶邻的对打,断然不在一个层次上。熊说自己的意见最对,凡是不同的都是错误的。废答:我的意见正确,是代表佛,你不同意就是反对佛。张老添一句,真可谓“妙不可酱油”。拿的是信然之笔,所以,人物、事件并驾熠熠生辉。 在《苦雨斋一二》里,周作人认真的另一面又被挖掘出来。晚年,周作人与四弟子之一的沈启无翻脸,特用明信片印“破门声明”,寄给熟人。可见是被沈给气狠了,以致与其一贯的低调作风大相径庭。这位沈先生在胡兰成笔下也不讨好,胡评价他更是绝伦:“他的人是个既成艺术品,可以摆在桌上供神,但他的血肉之躯在艺术边外的就只是贪婪。他要人供奉他,可是他从来亦不顾别人。” 叙事怀人,细而不碎,柔而不弱。仿佛十层的功力,略用了一二。余味缭绕里深藏最好的东西。或者国画里的留白,是境界,也是技法。绵延不尽,欲语又止。燕子低飞,偶尔掠过湖面,尾羽湿润,复而扶摇直上。这两本书里有许多名士典故,通俗地讲,便是有猛料,八卦专栏作家可以拿去作药引子填充版面,考据癖者可以此追根溯源,再整一本名士杂考。对读者而言,则是落日将尽,低徊不已。 两本书,大大小小应该有三十多人吧。除掉路人皆知其怪癖而对其学术成就知之甚少的辜鸿铭、章太炎们,写得最好的有温源宁、周作人、胡适、废名。还有诗人南星。“他住在小城之郊,柴门独院,抬头可以看墙下的长杨;低头可以看窗前的豆棚瓜架,长年与鸡兔同群,真可以说是归耕了。”南星这篇,张老用笔冷凌,也最用情,几欲催人眼湿。诗情太多而世情太少的南星正合了彼时心意,或者彻底绝了望,所以泪湿。去医院看牙,神魂不定,在椅子上坐着,一会儿去问问,“该我了吗?”急得护士说:你这个人,就是坐不住,该你自然叫你,急什么!”其实,南星最是能够坐得住的,在书斋陋室,在人世之外。这个人世让他得不偿失,所以神魂不定。上苍总是眷顾那些倚马千言的人,而叫那些超然俗世的人仓卒远走。 二十世纪初期的一班学人名士,高山景行,叫人怀仰止之心。那样的博才实学,略有耳闻。突然,就那样齐齐跑到张老家的后花园,晒太阳,讲闲话,让读者没有心理准备地旁观袖手语无伦次。“五四”前后的一群,真是奇怪的一群。江南才子叶公超,被漏掉了。不知是张老不熟,还是有意忽略。 归懋仪、柳如是、张伦英,在张老笔下,亦好。况往来,烟浪迷离。或可往后再说。
2004.5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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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不能用钢笔/我不能用毛笔/我只能用生命里/最柔软的呼吸/画下一片/值得猜测的痕迹”;“也许总有一些生命/注定要被/世界抖落/就像白额雁/每天留在营地的羽毛”;“死亡是位细心的收获者/不会丢下一穗大麦”……。我们会永远记得他,正如永远记得月饼,永远记得霍元甲,永远记得全国粮票,记得胡志明阮文追,永远记得自己!一饮一啄,前世注定。 “人时已尽,人世很长/我在中间应当休息/走过的人说树枝低了/走过的人说树枝在长”…… ……
more.. 当他死时,连胡菊人都发言责备了,义愤地连名字也不肯提;华语世界一片震动,不乏起哄架秧子的蠢猪和借机拿分的道德家,一片愤慨激愤不容之声中,没人拿他当病人体谅。 仇恨有待遗忘,沸水需要冷却。钱锺书小说中,借景生情富有慧心地谈到了“永远长不大的鬼”,李贺算,王勃算,仲永算,黄仲则也算。在永恒的星空里,有人注定演冒失鬼或小娃娃,跟太白金星的白花花胡子对应;张国荣48岁,周润发也是48岁,却被很多人看成了两代人似的。下巴上永远光滑明润,是赵丹在电影中所演年青时的李时珍。 毛尖在专栏里,同情地论说了那位101岁辞世的跟希特勒名字相连的女导演,她伤痛报纸登出的照片都是恐怖的歧视性的,伤心地说:女人不能犯错误!真是的,很多报纸用了“御用女导演”字眼,他们哪知道艺术家也有自我,他们对御用太熟悉就“狗眼看人低”地想象海外的物种。顾城就像汉奸一样不能平反! 诗人在完成了代表作以后,其实就已经谢幕了,跟着的只是例行公事的过场。在顾城来说,后面的变故太剧烈了,居然喧宾夺主,身份转移,结果叫其他的宿命性杂音,否决冲淡了其主要的形象意义,悲夫。故乡俗语:三十六拜都拜了,还差这一哆嗦;——谁知就是这临去的一“哆嗦”毁掉了他的全部贡献,抹杀了他的完美形象,从此永世不得翻身。 诗人死在37岁上。嘉宝息影在四十岁上,弘一大师也是壮年出家;当年演霍元甲的香港人叫黄元申,红极一时好好的,也突然剃度了;这事没几个人知道了;临去那秋波,很多人的谢场很糟糕,这是无可奈何的;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,象毕加索那样践踏女人,还会被当了当英雄欢呼;“十年前死是完人”,这是吴趼人死后得到的对联;没有相同的树叶,诗人这片叶子在空中尤其飘得动人。胡兰成说:“世事好比潮音,歷歷天數,但一時言語欠明白。” 早年在刚分配,面对年长我九岁的职工大学毕业的师兄,曾经深深地失语;他见我们喧闹着换书看,曾很真诚地问:诗到底管什么用?那一刻,就因为我不脱学生气爱看书,他把我当成了百科辞典,没有讽刺的味道,他把我问楞了,当时我拥有的语言无法解释;诗,象一种我们不理解的宗教,又象我们常能遇到到无法形容转叙述的自然风景,晚霞,朝晖,一阵清风,草头湿漉漉的晨珠……。 “它有一只含胶的眼睛/那只眼睛固定了我。”诗人的语言有神秘的“腐蚀”作用,能让不同性格、身份、脾气秉性的的人“团结”起来,神经起来,一刹那间仿佛同肢连体;回顾我对外国诗的最早接触,那是插图本的俄罗斯的《虎皮骑士》,再有小时候接触巴蕾舞,也是看热闹而已,不免联想到澡堂,但久而久之,架不住有意无意地迷恋追随,也算火到猪头烂,进些咸淡味了。能够让格格不入、南辕北辙的人感动和怀念的,恰恰是诗意征服力的明证。 人间别久不成悲。十年前的电话还没有升位;十年前我的厂长和书记为谁多领了一只来自日本的“签字笔”还勾心斗角;十年前我看能挑着穿牛仔裤;十年前外国片不习惯看字幕,如今却正相反;十年前粮票还没作废;十年前我对糯米糍和桂味没有清晰概念。稍微感到欣慰者,社会变得宽容了;十年了,“鞭尸文化”于不知不觉中渐行渐远,失去了严重性和破坏力。 “不是丹青无完笔,写到纤腰已断魂”,十年了,顾城基本上还是飘游在主流视线以外的孤魂野鬼,是打入另册的罪人。他的受剥削受利用受伤害都死无对证了。或许其他世纪的人能放开具体的恩怨,就像网上的挖掘者,讨论张志新的眉目,生得清秀不清秀,美丽不美丽。 举凡很多伟大的作家,他们往往有早年从事过医生绘画等职业,底色。没人敢说自己由诗人转行干了什么,越是深入了解领会了真正意义上的诗,越不敢随意拿职业的俗世框架去套它,——诗人在本质意义上是终身的,而年轻时代人们多往诗歌努力,在诗歌里游走,其实是在摸索自己的秉赋,可能。淘汰是严酷的,那看不见的龙门,挡住了很多无缘的鲤鱼。 肖伯纳的一个主人公说,“保持灵魂是一椿费钱的事情,比养一辆汽车还要费钱”,高雅领域实在靠自小到大的熏陶,书香门第,贵族,代表了漫长岁月的积累。顾城的超时代在于:他与黑暗与文革与贵族的跌落并不相干,与社会热点和时代主题也毫不相干。你只能说他是从泥泞里开出的莲花,是罕有的天才,也是“谈到趣味无争论”的流通硬币。 “我曾是火中最小的花朵/总想从干燥的灰烬中走出/总想在湿草地上凉一凉脚/去摸摸总触不到的黑暗/……太阳会来的,我会变的淡薄/最后幻入尉蓝的永恒”。 各位观众们,我真的湿了!——这是今天的女诗人,以及今天的市场。 十年了,我再没吃过家乡的月饼(赶不上趟),那是很硬的皮,豆沙馅的,枣泥馅的,红果馅的,红果应当写成学名:山楂。郎君自是无归计,何处青山不杜鹃。记得在深圳刚安好家的时候,来吃饭的同乡见我们用不锈钢碟子盛菜,嘿嘿笑了一声,表示他习惯的“居家过日子”都用磁碗磁碟的,家的迁移次数多起来,就麻木不仁了。在哪也不是一锤子买卖。顾城把家安在海岛,却被世俗的观念和看不见的网络左右着,还被世俗的语言篡改着。“弑妻”这样的字眼很血腥!它随意抬高了一方,乱了辈份,耸人而已,“矮子看戏何曾见,都是随人说短长”;就细节来说,那斧头上没有血迹,干干净净,只能说是“拍”或“击”了头部,不是预约行凶,不是消除障碍。今天,我敬重的艾晓明教授参与什么“约会强奸”的法律正义,太遭践她的材料了。留给敬一丹之流去办不好么? 又见真正的才女文字:“知道,很多东西你都是一定要失去的。你在锻炼一颗坚忍的心,以便可以远远注视,无动于衷。即使是难过,也不过如一片在远处飘过的浓烟,你只是眯起眼睛。而已。” 啼号莫倚娇怜态,罗刹非尔父母来。——这是郑板桥的悼儿诗,当年我的诗词老师在课堂上讲别的,顺带出这类杂学;它触类旁通于不经意间,仿佛在上海的幽暗里弄中七绕八拐,眼前一亮突然就置身于南京路了,就叫我欣喜并记住了,日后“用典密集”也打那儿来的,郑板桥的诗心绝佳,他运用了代入心理感觉:替儿子揣摩处境心地目力所及,——诗人在抒发自己的悲痛同时,让读者获得淋漓的想象与可能的当事人境界,老毛的“忽报人间曾伏虎”不知是否受此启发;也最难忘,年初时在报纸读到了诗人燕窝的访谈,她小人家说:“不是会写诗的才叫诗意;会写诗意不等于你有权力让自己的生活能力比别人差,你有资格让别人照顾。”——但是纯金般的诗人、确实“行动的矮子”就不能受人世法则以外的(类似允许生二胎)赦免么? 十年以前看顾城,看世界,不是这样的心,这样的眼;顾城以外,有十万大山,神农百草,陀螺般飞转时冷落了诗意,我们回到原点宁静一下,真如天然的座标。顾城是不朽的,当得起整日子的敬礼;那其余的年份呢,也就隐在灰暗里和光同尘,奔突在欲海内上下浮沉,鼓足勇气宣布崇拜顾城,让我感到自己还有几丝人味,还算可造之材。 那一汪芬芳馥郁的海水/玫瑰了来来往往的鱼群。现在我跟一些诗人成了朋友,我敬畏他们,真心以为他们是够格的,所以写文字时下意识以他们的眼光和品位,裁判自己,就多了一份虔诚和认真,说顾忌也行,反正比没他们时郑重了。 顾城的旧体诗,任何一个半瓶醋大学生都写得出:汝为屈之源,恨使四海咸。恰恰这又表明了天才的心灵是何等的分裂;当然,在中国,每个走上以笔墨谋生的人,都不可避免会与《唐诗三百首》《绝妙好辞》之类接触到,受她们的启蒙与熏陶,然后共同染色为民族性。 书多未曾经我读,突然想念创作了《最后一缕香茶》的作家,姓王,叫什么早忘了。那是忙里偷闲、我自妖娆绽放、环佩月下归来的幽独;其他的诗人,跟我没“血缘关系”,没有共同的《收租院》画报包了书皮的课本,没喝过不加糖的豆汁;读记叙顾城最后时刻的书,我也搜寻到他的北京口音:“顶不住了”,——顶字一定念平声的;想起母亲小医院的一位大夫,只因为姓丁,外号“盯不住”,那是完整的年代往事。或者,一代人对名人的走近,理会,要无可避免地带上自己的经历,自己的参照物?未老莫还乡,还乡须断肠。 “我不能用钢笔/我不能用毛笔/我只能用生命里/最柔软的呼吸/画下一片/值得猜测的痕迹”;“也许总有一些生命/注定要被/世界抖落/就像白额雁/每天留在营地的羽毛”;“死亡是位细心的收获者/不会丢下一穗大麦”……。我们会永远记得他,正如永远记得月饼,永远记得霍元甲,永远记得全国粮票,记得胡志明阮文追,永远记得自己!一饮一啄,前世注定。 “人时已尽,人世很长/我在中间应当休息/走过的人说树枝低了/走过的人说树枝在长”……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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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不该错过的事情太多,起码不该无知无觉地错过。 然而圣经里又说:"那些闭着眼镜从深渊上走过去的人有福了。" 那就是说,错过不是错,不错也会过。
more.. 人家看《飘》,不希望白瑞德错过郝思嘉。然而我却知道,瑞德他已经错过另外一个女性了,那就是韩媚兰,卫希礼的妻子,思嘉一生想取代的人。那女人是最适合瑞德的。别人说瑞德多少不好,她都善为开解。她是淑女,可她对这个浪荡子并无多少厌憎。用张爱玲著名的恕语来说,即是——“因为懂得,所以慈悲。”
她如果嫁了瑞德,不会惹是非,不会给瑞德酗酒的理由。其实瑞德还是个老派的男人,思嘉就不明白这一点,所以有心时拿捏不住人家,无心时倒常能触怒人家。
而且最重要的,当南方联邦军队全线崩溃的时候,瑞德偏偏要去参军。媚兰会懂得他这样做的理由,是终于想去尽一点责任,媚兰不会象思嘉一样觉得他有病。虽然此后思嘉在马棚里,对希礼说“南方死了,南方早都死了”的时候,你也会爱上这个女子的清醒,她居然能看得出天意如刀;但是,回溯到亚特兰大的那个熊熊之夜,你看思嘉那么不理解瑞德的从军心思,只觉得他是借故来撇下她们妇孺,你还会叹息一声,这个女人是配不上瑞德的。
说到配,就想到配戏,媚兰与瑞德配戏是绝好搭档,根本无需排练。
你看那一节,瑞德装作浪荡的酒鬼,送被诱惑的老实丈夫卫希礼回家,媚兰马上知道自己该含嗔带怒,无情斥骂这两个荒唐男人,哄得旁边的北军士兵道歉离去,相信这样的男人不会是刚从秘密集会中归来——好一个阿庆嫂。
瑞德对媚兰也总是一片虔敬倾慕,从不敢唐突罗唣。其实,男人就该找这样的女性,让自己随时想屏住呼吸。
不过,瑞德又哪里能求得媚兰相伴呢。思嘉收到礼物便会开心,象亦舒笔下的喜宝。而媚兰,谁能哄她开心。她那么母性,看你就是在悲悯你。你就算不错过她,也奈何她不得。
最近重读《飘》,最读不过去的居然是媚兰的临终时分。思嘉终于痛悔,自己辜负了忠心耿耿的友人,她想如果一切从头开始,她对希礼一定是连瞧都不 瞧一眼。大丈夫总说“朋友如手足,妻子如衣服”,此刻,总算看到妻子们彼此心盟意会,反认那男人是衣服了。媚兰要思嘉照顾希礼“可是不能让他知道”,思嘉答应,“我只在旁边给他些事业的暗示”,两个女人的契约如是签订了。
可是媚兰再说一句:“白船长——你要好好待她他,他是十分爱你的。” 思嘉便不懂,她一定要等到回家以后,看见瑞德离去的背影,才会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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